随着时间的推移,来王府悼念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一些军中将校,连杨延昭都来了,这小子和赵大叔的关系格外好,毕竟他最怕的就是挨饿,所以只要有时间就会去辎重营那边待着,而且他最喜欢和赵大叔在一起。
三天后,赵大叔的灵柩启程前往凉州。送行的队伍从王府一直排到城外,不仅有老兵,还有无数自发前来的百姓。人们沉默地站在道路两旁,目送这位守护了凉州十二年的老兵最后一程。
路朝歌没有跟随灵柩去凉州,他站在城楼上,看着队伍渐行渐远,轻声说:“赵叔,您走好。等北疆事了了,我去英烈园看您。”
身后,路竟择静静站着。这三天,他长大了很多。他看到了死亡,也看到了比死亡更强大的东西——一种传承,一种精神,一种跨越生死的坚守。
“爹,你什么时候出发去北疆?”路竟择问。
路朝歌低头看向自己的儿子:“跟你有什么关系,反正这次我也不带你去,你就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吧!有时间多去你太爷爷家走走看看,老爷子手里的还有不少你没学到的本事呢!老爷子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你要是不抓紧时间学,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爹,我怎么感觉这两年会有很多人离开?”路竟择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先是赵爷爷,接下来会是谁?”
“人都有这么一天。”路朝歌说道:“没什么好伤感的,他们只不过是去了另一个世界享福了而已,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向前看,还要继续向前走。”
离开了城墙,路朝歌先是去了枯井胡同,从吐谷浑手里拿来了他画好的舆图,他就在吐谷浑的面前展开了舆图,仔细的看了起来,该说不说的,吐谷浑做图的本事还是挺厉害的,至少就眼前这幅舆图来说,他路朝歌可画不出来。
“都详细的。”路朝歌看着舆图说道:“还真是辛苦你了,但是你不会骗我吧?你这人可是有前科。”
听了路朝歌的话,吐谷浑突然就笑了起来:“之前算计你,我是有所图,这次算计你我能得到什么?知道你不会亲自领兵,我就算是算计了,也算计不到你头上,若是真出事了,我还要搭上我一家老小的性命,甚至以你的为人,估计整个保州道的百姓也保不住性明白!”
“那是啊!”路朝歌说道:“之前那次你算计我,我知道你是为了你治下百姓,怎么我都能原谅你,但这次你要是算计我,可就没什么理由了,到时候我肯定弄死你。”
“所以啊!”吐谷浑说道:“算计你对我来说没好处的。”
“也对。”路朝歌笑了笑:“谢了,要是你这份舆图能起到作用,那么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你会立下一份天大的功绩,不过不能算你身上,会算在你的两个儿子身上。”
“求之不得。”吐谷浑笑着说道:“正好你来了,你把我大儿子带走吧!”
说着,吐谷浑叫人去将哲别喊了过来。
小伙子还是挺精神的,理了一个路朝歌同款发型,个头和路朝歌差不多,但是看着就比路朝歌要强壮不少,不是那种干巴瘦的壮,一身的腱子肉,而是那种肥胖的壮硕,但人家那不是真的肥胖,而是脂包肌,正儿八经的武将身材。
路朝歌就不是正儿八经的武将身材,他就属于是那种一身腱子肉的那种,只不过人家现在是领军大将军,上战场拼命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不会一仗要打个三天三夜,所以路朝歌的身材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但是绝对不符合古代大将军的审美,其实做到高位上的将军,就很少有人在追求胖了。
“够壮实。”路朝歌打量了一番哲别:“知道我要带你去干什么吗?”
“知道。”哲别用那相当别扭的中原话说道:“去太子殿下身边当侍卫。”
“不是侍卫。”路朝歌说道:“是跟在他身边学习中原文化,跟在他身边学习领兵打仗,跟在他身边学习你将来要用到的一切,比如战场厮杀,比如如何领兵突袭,比如怎么保护太子殿下的安全。”
路朝歌还真没准备将哲别单纯的培养成护卫,毕竟这位可是标杆式的人物,怎么可能单纯的培养成一个护卫呢!那根本就不符合大明未来的利益。
“走吧!”路朝歌笑了笑:“你小儿子呢?用不用我一并带过去?”
“昨日太子殿下来了这边,将我小儿子带走了。”吐谷浑说道:“他昨天在学堂很开心,今天一大早就跑去了学堂,他说在学堂他有了很多新朋友。”
“你要相信,中原人都是很善良的。”路朝歌笑着说道:“他们很容易就可以接受新鲜的事物和不同民族的朋友。”
“我相信也是如此。”吐谷浑说道:“自从到了长安城,我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么开心。”
“走了,小伙子。”路朝歌拍了哲别的肩膀一下:“跟我去宫里见太子殿下吧!”
这路朝歌刚要离开,一阵鬼哭狼嚎就从隔壁传了出来,这一次不是女人的声音,而是垂仁那要死不活的动静,路朝歌真是受够了,难听也就罢了,你还没完没了了,上一次路朝歌没法做那是有正事要干,现在他可没正事了。
“你大爷的。”路朝歌拿着舆图直接出了小院,奔着垂仁的小院就走了过去。
哲别还在犹豫要不要跟过去,吐谷浑给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他赶紧跟过去,哲别没什么心眼,但是人家脑子也没那么傻,立刻就明白了自己父亲的意思,赶紧跟了过去。
路朝歌来到垂仁小院门外,还不等守在门外的战兵帮他开门,他一脚直接将大门踹开,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顺着那鬼哭狼嚎的声音传过来的方向就走了过去。
到了后院,就见垂仁坐在凉亭内唱着家乡小调,你唱也就罢了,居然还他娘的跳起了舞,就倭国那破地方的舞蹈,地方小也就罢了,跳个舞也小家子气,一点不如中原舞蹈优雅,看着就叫人生厌。
垂仁也看到了路朝歌,但是他没停下来唱歌,这一下子路朝歌就更气了,你这属于是看不上我啊!
路朝歌上去就要锤人,可却被哲别给拦住了。
“我去。”哲别生硬的吐出了两个字,一个健步就冲了出去,冲到垂仁面前挥起拳头就打,这段时间他也被垂仁折磨的不轻,这也算是公报私仇了。
垂仁的夫人站在不远处看着垂仁挨揍,但是她不敢上前阻拦,倭国女人本来就没什么地位,在家等同于受气包,这段时间垂仁也是没少折磨她,她看到垂仁挨揍,反而心里舒服了不少。
“好了。”片刻功夫,垂仁已经鼻青脸肿,路朝歌走过去将哲别拽了起来:“出出气就行了,去东宫。”
出了垂仁的小院,路朝歌笑着说道:“动手能力很强,但是下手还是没有分寸。”
“打的不够重吗?”哲别问道。
“是打的太重了。”路朝歌说道:“你应该知道他的身份吧!他可不能死。”
“知道。”哲别说道:“从前倭国的天皇。”
“你记住了,教训人和杀人是两回事。”路朝歌说道:“教训人,是为了让他长记性,你那沙包大的拳头就知道往脸上招呼,这要是拿捏不好力度,弄不好一下就把人打死了,那就变成杀人了,如何教训人?往他身上肉最厚的地方大,就比如垂仁的屁股。”
“可是,那能起到教训人的作用吗?”哲别好奇。
“哲别,我问你一件事。”路朝歌没有急着回答哲别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说他出不了小院,每天除了鬼哭狼嚎,最重要的事是什么?”
“吃饭和睡觉。”哲别想了想说道。
“对喽!”路朝歌笑着说道:“把他屁股打肿了之后,他吃饭就不能坐着了,睡觉也不能躺着了,最重要的两件事他都干不踏实,你说算不算是教训啊!”
哲别就那么看着路朝歌,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位叱咤疆场的大将军,怎么好像比他这个十多岁的孩子还幼稚呢?
路朝歌夹着那幅舆图离开了枯井胡同,哲别跟在路朝歌的身后,他换了中原人的衣服,虽然模样和中原人还是有些区别,但百姓接受能力确实很强,而且长安城现在天南海北的生意人多了去了,什么样的人他们没见过?
一路到了皇宫,路朝歌带着哲别直接去了东宫,此时的东宫内可是相当热闹,知道今天哲别要来,这些二代们一个个都闲不住了,一股脑的跑到了这边,包括平时看着最是稳重的牧骁霆和唐沐渊也来了。
“你们见过哲别吗?”林承轩抱着一个账本看着,这是东宫每个月的支出,他每个月都要来核对一次。
“我见过啊!”路竟择说道:“特别高大的一个人,和我爹差不多高,不过他比我岁数大,等我和他一个岁数的时候,我肯定比他还高。”
男人,除了在乎兜里那三瓜俩枣之外,最在乎的也就是身高了,尤其是钢铁直男。
“草原人向来要比我们中原人强壮。”李存宁笑着说道:“据说是因为他们有很多肉吃,我们中原百姓还是比较缺肉的,毕竟肉食的价格还是挺高的,等再过些年,我们大明百姓也不缺肉吃了,一定可以超过草原人的。”
“宇辰哥要开养殖场了。”路竟择说道:“他还说要建设大明最大的养殖场呢!”
“对,他前天来找我了。”林承轩说道:“让我帮他做个预算,我给他简单的估算了一下,三百万两吧!他手里好像没有那么多钱,从王爷那借了一些。”
“我二叔不是将他的那些养殖场都给了他了吗?”李存孝说道:“这么多的养殖场,还不够用吗?”
“整个大明最大的养殖场,那是什么概念?”林承轩说道:“就这么跟你说吧!他给我看了他的规划蓝图,当时我都以为他是疯了,不过他说的倒是详细,也不是没有搞头,我们先看看吧!实在不行我们支援他一下就是了,反正你们也不缺那仨瓜俩枣的,到时候支援一下呗!”
“缺……”李存孝举了举手:“最近搞商队的事,我手里的资金差不多见底了,我能帮的也有限。”
“别看我啊!”唐沐渊看着众人看向了他:“我现在手里也没多少银子了,全都投到商队里面了。”
最后,人们看向了路竟择,谁都知道这小子贼有钱,就是那种实际意义上的有钱,这货现在把自己的搬到郡王府了,都交给了袁语初打理,人家袁语初不显山不露水的,但是人家做生意的本事也不差。
“你们不用管了。”路竟择说道:“出钱的事还能让你们操心,宇辰哥真的需要用钱的时候,我肯定帮忙。”
“呦……挺热闹啊!”路朝歌领着哲别走了进来:“你们怎么都跑这边来了?”
众人见到路朝歌走了进来,一个个的站起身行礼。
“这位是哲别。”路朝歌点了点头,向旁边站了半步,让哲别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以后就和你们一样,都是太子的近人了,你们要好好相处。”
将人送到了东宫,路朝歌也没有多逗留,直接就离开了,他要去御书房那边找李朝宗,这舆图要让李朝宗看看。
路朝歌离开了,小家伙们就活跃起来了,李存宁将众人一一介绍给了哲别,大家很是友好的打了招呼。
都是年纪相仿的孩子,虽然哲别是草原人,但是不妨碍他们成为朋友,孩子的接受能力要比成年人更强一些,只要脾气相投,他们都能成为朋友。
“哲别,我听说草原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骑烈马?”牧骁霆摆弄着战刀:“这是真的吗?”
哲别刚被一群少年围在中间,正有些手足无措,听到问话,立刻点头,用生硬但清晰的中原话回答:“是。我五岁,阿爸就让我上马背。马,是我们草原人的腿,是兄弟。”
“五岁?”唐沐渊瞪大了眼,他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身高:“我五岁时,好像还……还怕我爹那匹黑风驹呢,离着三丈远就被那响鼻吓哭过。”他说着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引得几个少年低笑起来,气氛顿时松快不少。
路竟择的关注点却还在身高上,他仰头看着哲别:“那你是不是从小就喝很多羊奶,吃很多肉,所以才长这么壮?”
哲别想了想,认真地解释:“羊奶,是好东西。肉,也是。但光吃不行,要动。放羊,骑马,摔跤,射箭……从太阳升起,到太阳落下,很少停。”他用手比划着,“风很大,草很长,不动,会冷,会饿。”
林承轩不知何时又翻开了账本,一边核对一边慢悠悠插话:“如此说来,草原部族孩童早熟力壮,固然有饮食之故,更因环境严苛,生存所迫,不得不早早习得本领。反观我中原富庶之地,孩童多有庇护,筋骨磨练倒显不足。”
“中原,实在是,太富有了。”哲别说道:“你们出生就住在大房子里,很暖,我们则不同,我们要与天斗与地斗,要不然,我们连活下去的资格都没有。”
“果然,大自然淬炼出了最坚毅的草原勇士。”李存宁说道:“哲别,你是勇士吗?”
“我当然是勇士。”哲别说道。
“我也喜欢勇士。”李存宁说道:“既然到了我身边,我就会一视同仁,期望你将来能够建功立业。”
“我会努力学习。”哲别没说什么豪言壮语,草原的男儿总是沉默寡言,然后用事实证明,他们只是不善言辞,但是他们擅长拳脚。
孩子们聊的很热闹,主要是围绕着草原上的人和事,他们对草原的了解除了书本上,就是父辈的口中,现在有一个草原人在身边,他们自然要多了解一些。
哲别也是知无不言,毕竟融入到一个新的集体中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他们找到共同话题,而不是端着自己,然后把自己关在新集体的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