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中的紫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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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回到人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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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来到这里已经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我和莫愁几乎都适应了这游牧生活。莫愁甚至认为,其实这样也不错,虽然天天吃肉吃野菜,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她觉得无所谓。

我控制的僵尸鸟因为控制范围有限,四处出击依旧没找到人类世界的信息。这就很无奈了。仿佛我和莫愁一夜之间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我和莫愁决定换个地方试试,根据太阳升起的方向,我们告别自己的小茅草屋,再次出发。

可能是女孩子的发育时间到了,莫愁的姿容越来越美,浑身的兽皮和不合身的衣服,依旧遮掩不住她绝美的容颜。她小小的单薄的身躯也开始慢慢的逐渐曲线玲珑。她的头发宛如黑色的绸缎一般。在马上的每次回首都让我心动不已。

我的声音也慢慢逐渐低沉,嘴巴上胡须也开始生长。

我们的修为也更上一层楼。

很多时候,莫愁看我的眼光也是越来越依恋。我们宛若能融化在彼此的目光之中。

连续换了三个地方之后,一天,我操控的僵尸鸟发来信息,一个商队正在荒野里艰难跋涉。大概有两百多人,我和莫愁迅速收拾完毕,打马向商队赶去。

商队的人看到两个人老远骑着两匹马在追他们,他们于是停下了脚步等待我们。这是一支向塞外运输粮食的商队,商队的统领是一位三十左右的中年人,李楠山,是寻常的塞外商人打扮,其他的都是商队的护卫和马夫。李楠山热情的邀请我和莫愁加入他的商队,他们正抓住立秋粮食丰收的机会向塞外的游牧民族运输粮食。运气好的话,三四个月就能折返回来。

我和莫愁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与其在野外无脑乱窜,不如加入商队靠谱一些。至少商队的向导不容易走错路。向导们在野外辨认路有他的绝招,而且从不外传。让商队的向导教我们方法,不太现实。于是我和莫愁耐下心来,调转马头跟着商队向塞外走去。

商队的人对我们都非常热情,这商队竟然有三分之一是女子。这个年代,只有非常有良心的老板会雇佣女工。因为女子力气小,而且出门在荒郊野外,女子很容易成为被暴力侵犯的目标。李楠山说,只要数量上去,这些都不是问题,所有女子解手的时候,李楠山要求不得少于六人。

莫愁很快就和商队的女子们打成一片。

李楠山总是自豪的说:“谁说女子不如男,我的商队每次出来,总是满载而归,比那些纯男子的队伍也不差。而且女子做事细心,耐心,做事考虑很周全。”

商队不养闲人,我骑射功夫非常不错,李楠山让我当护卫,莫愁则融入女子队伍中。和普通的商队女子一起,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对商队谎称是兄妹。

李楠山愿意帮忙,等我们回到大兴城的时候,帮我和莫愁拿到路引。在商队里确实很省事,虽然也是在荒郊野外跋涉,商队里有马,有骡子,有毛驴,甚至有骆驼,牲口们驮着粮食布匹和铁盐茶等交易物资。

跋涉了两个多月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一个大型部落聚居地。到处是牛马帐篷。整个部落载歌载舞,欢迎我们商队到来。李楠山忙得脚不沾地,换取了很多马匹牛羊。部落首领为表重视,把自己的妻子送来陪李楠山。

李楠山欣然笑纳,在当时的时代,一个盐铁走私商人直接决定一个草原部落的生死存亡,一点都不开玩笑。部落首领认为,共享一个老婆就算是兄弟了。而商队里的男子都很受草原上的女子欢迎。同理,商队里的女子,也很受草原男子的青睐。

时不时就看到商队里的男男女女三五成群的分散走进某顶帐篷,传出一些少儿不宜的声音。草原部落的人对此喜闻乐见。我原本以为商队里的女子应该会矜持一下,碰到这些事情至少会婉拒什么的,事实证明我想多了,我看到部落男子看中哪个女子,就塞给商队女子一只羊或者两只羊,就可以牵着手走进帐篷,一夜春宵。

李楠山对此见怪不怪,“小兄弟,这些女子换取的牛羊到时候赶回去至少能救一家老小的命。活都活不下去了还要贞操做什么。商队里很多女子都嫁人了,他们的亲人丈夫都默认了这种行为,你和你妹妹没经历过人间的苦难,不知道底层百姓为了活着,还能有什么尊严和耻辱?这操蛋的老天。诺,你看,刚才收了羊那女人的丈夫就在旁边看着。”

李楠山手指着一位男子,正点头哈腰的将自己妻子推向部落男人的怀抱。

转头间,我看到莫愁哭了。我赶紧走到莫愁身边,莫愁眼睛红红的对我说:“小阎,要是有一天我们走投无路,你会不会用我去换羊?” 这小傻瓜一天到晚想些什么哦。我回答:莫愁,“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护你一天。除非我不在了。”

莫愁用手堵着我的嘴,不让我说下去了,“小阎,我只是受不了他们这种漠视自己生命和尊严的态度。”

李楠山插嘴道:“小姑娘,你有个不错的哥哥护着你,要是换个人,你人又长得这么漂亮,拿你去换牛羊至少能值八头牛这么多。”

莫愁瞬间眼泪就掉下来了,看我有发火的征兆,李楠山直摇头:“小姑娘,别怪大哥说话难听,大哥就是个直性子,这年头就这样,人能活着就算不错了。你哥哥真是个不错的。良心本事都一等一的。他护着你,没人敢动你。”

李楠山摇着头,哼着不知名的秦腔,慢慢走了,在我看不到的角落,李楠山泪流满面,“李氏,当年的你也是和这丫头一样漂亮,单纯,为了救我你嫁了那家该死的畜生,等我富贵回乡,却听到你被那家人逼迫上吊的消息。我此生没了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人不如畜生啊。”李楠山的帐篷里,听说整整哭了一个晚上,谁也不敢打搅。

商队是部落的生命线,一切交易都基于自愿。也没有什么不开眼的部落男子来找莫愁的麻烦。虽然莫愁一出去,随时都能吸引很多男子的目光。后来我才知道,李楠山专门和部落首领打了招呼。而部落首领也非常理解。下令自己的部族不得骚扰我和莫愁。

在部落里又待了两个多月,商队要启程回去了。大家清点完物资,告别原路欢送的部落人群,慢慢向大兴城的方向走去。队伍里多了十多个怀孕的女子,李楠山特地让她们骑上了骡子。商队赶着牛羊慢慢向家乡的方向走去。而我和莫愁本来就有自己的马。这就省心很多,骑在马上,偶而帮商队赶下牛羊。

一路上,我们白天顶着烈日匆匆前行,晚上则寻找一个水草丰美的地方停歇。由于带着成群结队的牛羊,我们的行进速度明显减缓。原本预计只需两三个月就能走完的路程,如今可能需要四个月左右才能到达目的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的商队逐渐增多,有时还能瞥见几户人家聚居而成的小村庄。这些商队一边赶路,一边兜售着牛羊,等到临近大兴城时,他们手中的牛羊基本已经全部售出。

最后,李楠山宣布商队暂时解散,等待庄稼成熟之际再重新集结组队。这样一来,大家可以各自回家休整一段时间,也可以处理一些个人事务。毕竟这一趟漫长的旅程让每个人都感到疲惫不堪,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同时,他们也期待着下一次商队行动的到来,继续追逐财富与梦想。

李楠山热情的邀请我和莫愁到他老家做客,我们婉拒了,在路引到手的时候,我们就此告别。快马加鞭,向谢家领地赶去。我们从大兴城出来被追杀,离开家到现在快三年了,思乡心切。一路风餐露宿暂时不表。谢家老祖做事还是踏实的,没有放过一位看门狗。

边走边问,又过了两个多月,我和莫愁终于赶到了谢家领地。

得知我们归来,整个谢家领地内的百姓都沸腾了。谢家大院外人群站满了街道。义父和谢家的所有成员都出来迎接我们的归来。几匹快马向阎家所在地奔去。是给我的父母送信去了。

三年时间,所有人都以为我们遇害了。义父和我父母亲一直在各处打听我们的消息,只知道曾经有世家派遣军队追杀什么人。但不知道追杀对象就是我和莫愁。

前来迎接的义父扬天大笑,笑着笑着就哭了。我和莫愁跪在义父面前叩首。义父喃喃着说:“我的孩子啊,你们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谢蒋已经是个非常出落的青年人了,他也默默躲在旁边抹眼泪。

回到谢家大院,我和莫愁有一种重活一世的感觉,心情一放松,我一觉足足睡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

当我缓缓睁开双眼时,强烈的饥饿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我揉了揉眼睛,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脚步有些虚浮地走向厨房。一进门,便看到义父安排的下人早已煮好了一锅热腾腾的粥,正放在灶台上保温,等待着我醒来享用。

我迫不及待地舀起一碗粥,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那温暖的粥水顺着喉咙滑下,瞬间填满了我空虚的胃。一口接一口,我像是永远也吃不够似的,一连喝了好几大碗才罢休。

填饱肚子后,我来到正厅,还没进去就听到义父和莫愁的谈笑声传来。原来莫愁比我先醒一步,此刻她正在向义父讲述我们这一路上的遭遇呢。我轻轻推开门走进去,义父满脸笑容地看着我说:“小阎啊,你终于醒过来啦!有没有去厨房吃点东西呀?”我连忙点点头回答道:“已经喝过粥了,义父不必担心。”义父听了很是欣慰:“那就好那就好。来,别站着说话,快找个地方坐下吧。”

我拱了拱手,然后缓缓地坐在莫愁身旁。这个动作似乎早已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深深地烙印在骨髓之中,难以改变。而此时的莫愁,经过一番精心的梳妆打扮后,愈发显得美丽动人、光彩照人,令人眼前一亮。

她的容颜本就清丽脱俗,如今再加上精致的妆容和华丽的服饰,简直如同仙女下凡一般,令人惊叹不已。我不禁暗自感叹,原来衣着真的能够极大地衬托出一个人的气质。回想起之前在马背上的莫愁时,她身披狼皮袍,英姿飒爽;而此刻的她,却宛如一朵盛开的鲜花,娇艳欲滴。这种强烈的对比让我意识到,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境下,会展现出截然不同的风采。此时的莫愁,仿佛脱胎换骨,散发出一种无法言喻的魅力,令我心动不已。

我和莫愁的经历堪称传奇。听得义父和谢蒋等人啧啧称奇。当听到谢家老祖显灵时候,义父再也控制不住,起身对着东方接连磕头。“多谢老祖救了孩儿们~!”

正在全力赶路的谢木太须和谢木安须差点一个筋斗昏过去。

谢木氏龙族在大仙界龙族之中只是青木龙一族小小一个分支,而这个世界的谢家人类起源于青木龙族。青木龙族非常善于药道,和占卜。青木龙族那位大佬下来历练时候创造了谢氏一族吧。谢姓实际起源于大仙界的青木龙族谢木复姓。

大仙界的龙族和凤族偏爱化形成人类的造型并非是人类躯体适合修炼,而是人类的外形更适合交流和表达。虽然龙族的神经元数量更多更复杂,但龙族的本体很难作出微笑这种诸如此类的表情,当一条龙对着你微笑的时候,你会觉得对方在向你发怒都有可能。

而凤凰一族虽然教养非常到位,走路睡觉甚至打盹的姿势都优美无比,跳起舞来也叫优雅,但表情和龙族有得一拼,龙族至少还能用面部的表情适当表达一下,凤族的表情就是灾难级别了。所以凤凰会被误会为高傲和难于相处。其实是根本表达不出来。比如你让你家鹦鹉哭一个试试。

于是非常善于表达情绪和语言的人类引起了两大种族的注意,两大种族约定成俗,以人类的模样化形成了一种非常时髦的选择。加上人类穿上不同的衣服后还能表达出不同的精神境界。这就很能吸引所有的雌性物种。

等凤族和龙族的雌性都一窝蜂化形为人族外形之后,为了把妞的雄性们当然也不甘落后。而且人类形态做起羞羞的事情来比起凤族和龙族的原生态爽多了,这就更吸引人了。

凤凰一族生产过程都是体外受精的。变成人形后竟然还有福利赠送。于是大家的眼神都亮了。繁育后代从此成了借口。

而龙族繁衍的过程太过激烈,宛如你死我活的打架一样,每次两条龙交配的时候那声音,宛如天崩地裂一般,破坏性太强,卷起的波涛就像海啸一般,人类那样偷偷躲着繁衍的行为简直是优雅而且充满了神秘。于是龙族也不约而同的搭上了这顺风车。

有了化形能力的龙,除了穿衣服有点天怒人怨之外,基本都优雅了不少,两口子干事顶多把床干塌,破坏性指数级下降。

然后,两大种族发现化形之后,龙和凤凰也能干事生宝宝了,这简直就是顺带福利送满的节奏啊。先辈们激动万分。两大种族之间的通婚现象从此怎么禁都禁不了,充分阐述了爱情是跨越阶层甚至是种族的概念的。爱情的强大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然后大仙界多了一大批混血宝宝们,不管外形有多恐怖怪奇异,有多难看到天怒人怨,甚至有多么的不符合生物学规律,只要它能化形,这些就不是事。化形之后直接丢人族那边,往上一推,家里祖上还是凤凰一族,或者龙族,别提有多牛了。虽然本体确实见不得光。化形前这么一坨在你面前你几乎会以为碰到了外星小怪兽。化形后偏偏就是还能看,反正人类分辨不出来,你说气不气人?所以妖族们从来不提自己的父母亲。因为不提还能神秘神秘,提了就变成一坨去了,这就非常丢脸。

所以后来,无论是妖族中的狐族、狮族还是其他族群,都会选择化形成人类模样。不过这里面的原因可就说来话长了,如果遇到狐族的俊男靓女,切记不要询问他们三代以前的事,这可是相当不礼貌的行为呢!总而言之,化形成人类的样子实在是好处多多啊!渐渐地,这竟然成为了万族通用的统一模版。

然而实际上,并不是因为人类的身体最适合修炼,相比之下,圆球形状才是更适宜修炼的体态。因此,如果哪天碰上了以圆球状态出现的妖怪,那可得赶紧离得远远的!毕竟,连自己外貌都不在意的家伙,要么就是脑子有点问题,要么就是那种超级偏执狂。这种人往往都是修炼界的大佬级人物,绝对惹不起!而且更为棘手的是,这类修士通常背景深厚,实力超群,一旦招惹上他们,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在广袤无垠、神秘莫测的大仙界之中,时常会有这样一幅奇特的景象映入眼帘:一个浑圆球体的旁边,往往伴随着一位容貌英俊至极的帅哥或是美丽动人至极的美女。而这些球体,实际上代表着那些实力极其强大的修士。

正因为如此,“整个球”成为了大仙界广为流传的一句口头禅。它的含义十分明确——当遇到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时,只要去寻找那些球形修士求助,必定能够马到成功。这句口头禅的影响力深远,甚至波及到了我们所处的小世界。在那里,每天都有无数人口中念叨着“整个球”。

然而,对于义父等凡夫俗子来说,他们无需了解这背后的真相。毕竟,凡人只需知晓应该知道的事情即可,至于那些不应知晓之事,还是保持无知为好。这种信息的分层和保密,也是维护世界秩序和稳定的一种方式。

这个小世界再过几百年或者上千年,等文明发展到某种层次,大仙界的整体面向通道才会再次打开。

去阎家送信的快骑回来了,带回来父亲和母亲的信。信里话里话外都是对我的思念和担心。父亲带给义父的信里提到要给我和莫愁举办婚礼。义父立刻就回信答应了。

这一刻,我内心突然宁静了。对即将到来的婚姻充满了期待。就连莫愁看我的眼光都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因为我护送莫愁,保住了谢家的主要血脉,算是有功之臣,义父让我统领谢家领地内的谢家军。

谢家军虽然人少,只有一千多人,但各个精兵悍将,善于骑射。义父准备了这么多年,倾尽家产培养的亲卫岂能是泛泛之辈。我吃住都在军营,开始训练这些家伙。原本他们对我还不以为意,认为我是靠女人上位。

等到我在马上用百米穿杨骑射跑了数个来回,后来又换了军中神射手用包了箭头的箭马上互射,我一挑他们数十,全身而退之后,整个军中落针可闻。骑射,只要我不是被自己人偷袭,能在马背上赢我的人不多。就算是游牧民族的射雕手,也不是我的一合之敌。有时候在马背上我会依稀想起某一世的事情,也是这样在马背上领军打仗。结果被亲兄弟和最爱的女人共同背叛,他们找来军中厉害的射手,给予重金,在我骑马朝前的时候,后面放箭将我射杀。

那女人怀了我亲兄弟的儿子。两人怕事情败露,联手给我设局。轮回不知多少世了,我依旧对此事记忆犹新。

这段时间因为义父让我领军训练,自然冷落了莫愁,因为有那一世被背叛的记忆,我不敢将真心交给任何女人。有些女人太会演戏,我再看看,不急。

如果在我忙于军备的时候莫愁爱上了别人,那么我就收心继续孤寂下去,祝福她。

军队在我的严格训练之下开始向骑兵方向发展。既然是精兵,那么我就要打造成铁甲骑兵,精锐中的精锐。这个时期的军队,尤其是铁甲骑兵,集群冲锋的时候,是绝对的战场主力。如绞肉机一般,同时还能用运动战,在远处用弓箭骚扰杀伤敌人。对这个时代的世家的土匪步兵集群和车队来说,宛如降维打击一般。

因为忙于训练骑兵,我已经整整三个月没回去谢府了,训练能骑射的兵,没个两三年以上的严格训练,几乎是无法形成战力的。为了加速这个过程,我采用了三班轮训法,三分之一的士兵休息,三分之一的士兵训练骑马,三分之一的士兵训练射箭。射箭训练先练定靶,站桩法,人站在树桩上射击定靶。要求射击三十轮不掉桩,箭靶三十步必须人人中靶心。四十步允许射三中二,五十步允许射三中一,六十步射四中一。

以五匹马为一个小团队,设马长一名,与标靶必须随时保持六十步至三十步的运动距离,要求五名射手的箭必须保持每三个呼吸射击一次,并击中一次标靶的节奏。这是在马上骑射多年领军作战总结出的规律。只十个骑射小队采用这种密集骚扰战术,如果对方又是步兵,一个步兵集群800多人,只需要大概二十分钟就能屠杀完毕。可以保证不死一人一马。当年匈奴人用这种战术杀死我们多少汉族好儿郎。我充分复制了匈奴人的战术,同时又改进了他们不会同步射击的短板。匈奴人打仗时候就是一窝蜂,根本没有队列的概念,遇强则逃,遇弱则群攻是匈奴人的主要战术,宛如狼群一般。

正常的战场遭遇战,双方骑兵互射,最多五轮左右必分生死。从看见敌人,骑马加速,半圆错位,拔箭,搭弓,瞄准,射击。双方马头对冲,没有铁甲三轮必见生死,如有铁甲,最多五轮,必定人马力竭,再无冲锋之锐气。小半个时辰之内,必定无法作战,只能换马逃逸。逃逸之后的士兵,必定精气力竭,就算主将拿刀斩于马下也不会动弹,至少三天后才会再次有一战之力的勇气。

见过血的老兵,开战之前只会默默检查武器盔甲,检查马具。冲锋时候也是无声无息,不会喧哗。出手敏捷迅速,一击杀敌。从不恋战,接敌之后不管有无见树,迅速打马远离。然后在不远处聚集观察,或准备逃跑,或准备再次接敌冲锋。

而新兵,冲锋前哇哇乱叫,等待接近敌人的时候力气基本耗尽,一击不见树就会调转马头追击敌人,队伍就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极容易被后面冲击的敌人击杀。当年某一世和匈奴人打战的时候,匈奴人就会采用三次冲锋战术,让汉族骑兵陷入混乱之中,被其它匈奴骑兵远处用箭杀伤马匹,马匹一中箭,骑兵大乱。很快就能让汉军骑兵失去作战能力。

当时的汉军马匹很少,杀伤汉族骑兵能让匈奴获得非常强大的战场机动能力,最终,汉族军队只能采用跪弩步兵加连环车队的模式。以木制大车首位相接,用重弩远射匈奴的人或者马。匈奴人的马上弓箭射程不如汉军重弩。双方的战术优势才稍微扳平一些。

那一世的匈奴人,从未在我手上讨着个便宜,狼群战术,我比他们用得更好,他们匈奴人非常自信,几人数马都敢直接绕过汉族军队的封锁线,直接杀进汉族的腹地屠杀汉族老弱病残。三五个匈奴人就敢来屠村的事情发生了不知道多少次。

那时的女子更可怜,匈奴人男人对汉族女子凶残至极,刚开始,他们杀光村子的男人,汉族女子糟蹋怀孕之后才放回去,靠近边界所有女子不分贫穷富裕,都没能逃脱他们的魔掌。

后来干脆把汉族女子三到十二岁的女孩子称呼为两脚羊,有客来的时候他们直接冲进村子抢来,洗干净杀死之后下锅煮。这些畜生,不管我轮回转世多少次都能记得他们的罪孽。

每逮到一个活的匈奴人,汉族老百姓都会活剐了吃他身上的肉。汉族军队也不喜欢留活口,碰到匈奴的老弱病残,女子,一样屠杀个干净,连他们的牛羊一起,不留任何活口。

我使用了匈奴人的战术,不硬碰匈奴人的军队,直接屠杀他们后方的老弱病残。每到一个匈奴部落,坚壁清野,从老到少屠杀个干净,牛羊能抢就抢,抢不走就全部杀光,不留活口。草原上每一个能喘气的活人都被我们屠杀干净。

失去了后方匈奴人的支持,前方的匈奴人很快就溃不成军,如丧家之犬到处逃窜。若不是我遭遇了那两人的背叛,我想,我有生之年,一定能杀光整个草原上的匈奴人。可惜天不遂人愿。非要留下这些祸害。

在军营中,想起某一世的事情,我心中憋闷异常。这大隋的军力远远不如当年的大汉。汉族又一次陷入内耗和内乱的日子不远了。但我对屠杀自己同胞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开心。有的只是悲哀。我拼命训练谢家军,也仅仅是为了让谢家和阎家有自保的能力。

防止在乱世中妻离子散,悲剧重演。每一次的改朝换代,就是每一次的百姓遭殃。每次的改朝换代都建立在欺骗百姓的谎言上,利用完成之后,再次用阶层固化自己的统治。没完没了。天道让我看这些究竟有何用?我简直搞不懂。

这里每个人都很聪明,但这么一群聪明人的共同外在表现就是个智障。不仅有蠢人自作自受,更有内部的叛徒勾结内外。

以谢家和阎家目前的财力,是铸造不起坚实的城池,但为了防止将来有什么意外,我还是在谢家所在的城镇周围做了个全面的了解。还真让我找到了一个地方,一个巨大的三面环山的峡谷,三面都是天险,只有一条窄窄的山道能进峡谷,如果能在这山道上用石头砌起一堵城墙,那么峡谷里就可以成为安全之地。

我带领谢家军几位亲卫在这里盘亘多日,最终下定了决心,将谢家所在和阎家所在整个城镇搬来此处。一千多骑兵对付小股强盗还能轻松应付,要是对上乱世中的大规模起义部队。这点人马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将此事禀告义父之后,我大婚的事情暂时搁置下来,义父的正厅里彻夜灯亮个不停。数日之后,义父同意了我的方案。整个谢家领地,阎家领地内的所有人都动员了起来,得知是为了保护所有的父老乡亲,领地内的所有人都投入了进来。最终聚集了数万民工,大家齐心协力,顺着山势,开始修建一道坚固无比的城墙。得益于这完美的地形,一道城墙就能形成绝佳的防御地形,城墙连接的两座小山开挖之后就成为两个高大的大平台,可以放置多门石炮。石炮又叫投石车,可以用杠杆提速的原理将石块投掷很远。城池依山而建,其它三面都是悬崖峭壁,规模也不大,也就一个袖珍小县城的规模。用军事术语来描述,顶多算一个小型堡垒。

如果粮草充足的话,两三万人躲在里面,坚守三四年不是问题。

我一边忙于帮义父建设城池,一边忙于训练骑兵,和莫愁见面的时间越发短暂。经常是在谢家大院还说不上三句话就得匆匆离去。

谢蒋来给我送信的时候故意提到有本地大户人家的公子经常来拜访莫愁的信息。我心中自然是很不高兴的,但天天忙于军中事务和城建事务,实在抽不开身。

因为不是铸造大城,这个小小的三面环山的城池历经两年半终于完工,谢家,阎家和其他本地豪门,普通百姓都开始大规模民生部分的城池建设。整个城池的军事部分全面完工,其它民生部分要逐渐完工,估计还得再来几年。而谢家军,也终于具备了真正的战力。

我也终于有闲暇时间了。我第一时间打马去谢家大院,城内的谢家大院正在建设中,莫愁们还没有搬迁过来。所谓的归心似箭大概就是我目前的这种心理。

打马到了谢家大院,推门进去,我直接去了莫愁的闺房所在地。一进院子,一位温婉如玉的公子正坐在院子里乘凉,而莫愁正在不远处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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