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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梭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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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的话,这结局似乎也是可以接受,杀敌一千,自损三百的事情林封谨是不会做的。

仿佛看出来了林封谨心中的一些隐忧,野猪将手一张,直飞出二三十丈远的开天斧就迅速的飞旋着回到了他的手中,然后对林封谨道:

“主人也不必担心太多了,血魔铠甲已经被破,从此大概也只能发挥出本体一半的威力,而血将军先吃了我一斧,背后的铠甲破洞能能放个拳头进去,他又在这里惨遭断腿重创,连血魔铠甲的腿甲也是失落了,还能掀起来什么风浪?”

天狼前去将自己射穿的那片腿甲从书上拔了下来,然后道:

“主人,确实是这样,这血将军之所以能逃走,却是因为在燃烧自己的鲜血的缘故,我虽然不知道他的秘术具体有多神奇,却是知道一个人的鲜血却也不可能这样的浪费,他逃得越是快速,那么死得就越快!”

林封谨微微点头,却是接过了那一片血腥铠甲的护腿,仔细的端详着,发觉血腥铠甲的表面虽然看起来光华璀璨,血色宛然,但实际上一到手中,便有一种蛋壳也似的纤薄,仿佛是样子货一样。

翻转过来一看,这时光果然是在这件凶焰滔天的的铠甲上留下来了清晰的痕迹,仔细看去,在血腥铠甲的背面,竟然有好几处清晰的被修复过的痕迹,除此之外。在背面还有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纤细血色线条,仿佛是集成电路板的电路图。不消说,这血腥铠甲如此神妙,其根源多半是来自于此了。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这片腿甲乃是被天狼的链子枪给射穿的,上面自然是要留下一个孔洞下来,结果这腿甲上的孔洞居然会自动发出“吱吱”的声音,似乎当中还有微细的电流闪耀似的。

天狼看了看。说是这腿甲居然是在试图自行修复,只要将其浸泡在了鲜血里面的话。那么应该就可以复原如初,只不过,这种修复会耗费它本身的一种很特殊的金属材质,这种金属叫做“真钢”。乃是从天上坠落当中的陨石里面提炼出来的,十分罕见。

像是这血腥铠甲为什么薄得和蛋壳也似的,便是因为自我修复太多的次数太多,真钢耗费太大造成的,因此防御力变得十分低下,不过只要能寻找到足够的真钢,那么甚至都可以令这血腥铠甲恢复全盛时期*成的实力。

此时再看那玉简的时候,血将军在上面留下来的精血印记已经是荡然无存,此时他都已经是自身难保。自然是没有办法再维系上面的精神联系了。

林封谨此时却是想了想,皱眉道:

“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快些离开。这血将军处处都被我们克制,但是,最后这一战打下来,我们实际上是四人联手,水娥的元气几乎都耗得七七八八,我甚至动用了心神儡之后。这才重创了血将军,在这种全面占据上风的情况下甚至都没能将他给留下来!”

“由此可见。倘若那个正主现身的话,我们的胜算也绝对不会太高,而这还只是建立在对方只有两个人的基础上!但事实上我觉得不大可能。“

野猪听了林封谨的话以后忽然看了林封谨一眼道:

“主人,似乎你好像对那幕后的正主的身份已经有了些推测呢?”

林封谨沉吟道:

“根据一路上得来的线索看,那个人确实是有很小的可能是大卫的末代帝王卫烈帝,但是,我觉得还有一个很大的可能,假如这个推断成立的话,他身边类似于血将军这样的强劲高手绝对不止一人,而应该至少都是四人!这个人的实力,更是携带着疯狂的怨气降临,深不可测啊!所以我们还是先撤为好。要战的话,也不是现在,必须要以最佳的状态来面对这帮人!”

***

天明时分,林封谨等人一行已经急行出了三百里外,在这莽莽苍苍的密林当中,这几乎已经是个极限距离了。林封谨自身就是个追踪高手,自然对反追踪的那一套娴熟至极,加上还有野猪这个地头蛇领路,此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深入到了西戎的西部的蛮荒大山了,这里通常都是生人勿进,十分凶险。

至于对面的那群人会不会撇开自己一行,直接去取玉玺,还有青梅嗅,林封谨则是半点儿都不用担心的,万和林派来的这些人办事效率也是相当的高,龚七他们虽然是死伤惨重无比,可是依然将最关键的两件东西:盛放玉玺的盒子“归真匣”,还有玉简重宝之匙都抓在了手中。

藏匿传国玺的地方机关重重,乃是一处庞大无比的迷宫,里面放置了十来只假的玉玺,真的玉玺也就混迹其中,没有“归真匣”的感应,想要从十来只假的藏玺室内用撞大运的方法将真的找出来,那是得拿人命去填机关的!

至于另外一处据说是藏匿“青梅嗅”的地方,没有林封谨手上玉简“重宝之匙”的话,更是不得其门而入,所以,林封谨一行很放心大胆的迅速离开,对方想来也是不笨,当然知道最好的办法也不是来追杀自己这帮人,而是直接在藏匿传国玺的地方埋伏起来,守株待兔。相反,若是全力出来追捕自己的话,一旦中了调虎离山之计,那才是欲哭无泪呢。

太阳很快的升了起来,在野猪的带领下,他们在一处湍急的溪流旁边逆流而上,找到了一处隐藏在密林里面的寨子,这寨子里面居住的乃是“熟蛮”,便是愿意与外界交流,待人接物相对和善的硐人。

当然。有“熟蛮”就有“生蛮”了,也不是说生蛮就没有办法与之打交道,而是要获得他们的信任很难。往往都是不懂交易,以抢劫为主,除此之外,生蛮里面据说有食人族的存在,这就是外面的人谈起生蛮色变的原因。

野猪显然是之前就来过这个寨子,进入了这里以后显得熟门熟路的,小孩子见到了野猪都是藏到了门后面。惊奇的打量着,那些豢养的獒犬见到了野猪。也是都远远的避开,夹着尾巴呜咽着。最后他在一处最高的竹楼前面停留了下来,林封谨也是留意到,这竹楼前方乃是树着一根木杆。上面挑着好几个白森森的野兽头骨。

这时候,竹楼前面已经有一名跛着脚的中年汉子站在那里迎接了,这中年汉子打扮也是寻常,黑黄色的包头布,裤管和袖口都扎了起来,显得十分干练,而他的脸容上面有一道十分可怕的伤疤,这伤疤从右边额头起,一直斜划到了左边的嘴角。不消说,右眼是直接爆掉了的,从那巨大的疤痕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中年汉子当时的局面是多麽的危急。

野猪和这汉子拥抱了一下。拍打着呵呵大笑,然后野猪便给林封谨介绍道:

“这是我的好兄弟古山,他有一门祖传的手艺,便是配置一种叫做梭梭酒的药酒,这药酒并不是给人喝的,却是对那些成精的虫豸。妖怪有着强大的诱惑,喝上一口的话。会整整醉三天,却是对身体没有半点坏处,我们要去的地方,可以说都是在这大山深处,倘若里面没有精怪之类的是不可能的,有了他配置的梭梭酒,可以节省很大的功夫。”

林封谨点点头,然后就从背后拿出礼物来,礼多人不怪嘛,这寨子里面的人都是讲究实惠的,一大袋子雪白的精盐就令得古山的老婆笑得合不上嘴巴了,直接叫上左邻右舍一人抓一把走,顺便还能享受一下邻居家艳羡的目光。

除此之外,古山最中意的就是野猪带来精铁箭头,足足三大把,这些箭头寒光闪闪,用来打猎的话,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就连古山的娃子也是拿到了两大包糖果点心,这玩意儿可是在方圆数百里内都很难找得到的,山里的娃子性子野得很,本来还有些岔生的,没多久就嚼着江米条笑嘻嘻的到处乱串了。

林封谨他们跋涉了一晚上,便在古山家里面倒头就睡了,没过多久就鼾声如雷,为了避免蚊虫什么的来袭扰,古山还特地的将自己的家蛇逮了过来陪着两人。

这里家家户户都有圈养一种叫做“秤盘星”的蛇类作为家蛇的习俗。这种蛇类性格十分温顺,智力很高,大概有三四岁小孩的水平,它的身上散发出来一股很特殊的气息,蚊虫之类的会逃之夭夭,并且罕有伤人的例子。

而这种蛇更是极善于捕猎老鼠,每家每户的粮仓都是很招老鼠,麻雀等等的,这蛇便会在那里守株待兔,每年甚至都会捕猎上千只鼠,雀,根本就不用费心喂养。

正因为是这样,所以在这里,蛇和人和谐共处的情况比比皆是,人需要蛇来守护自己的粮食,而蛇则是需要粮仓来诱惑鼠类,鸟类,根本不用辛辛苦苦的去捕猎,守株待兔就行了。

因为蛇类乃是冷血动物,所以这种“秤盘星”养熟了以后,便习惯于在熟睡的人类身边依靠着,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冰凉的蛇身贴在皮肤上相当的舒服,仿佛是空调一般,对于蛇来说,人体的温暖也是令它感觉到十分的舒适。

当然,也正是因为有人蛇共眠的习惯,所以当地人也是常常给家蛇洗澡,因为蛇身上其实是有相当多的寄生虫的,尤其是鳞片的夹缝当中。长时间的用艾草,大芒,草角熬水给蛇类洗浴吞饮之后,就能使其十分健康。

最初几次家蛇对洗浴艾草水会有抵触的感觉,但是给其养成了习惯以后,它不仅仅会自行张开鳞片沐浴,更会吞饮,甚至每隔一段时间不洗的话,这家蛇就会主动盘曲在了洗浴的木盆里面,催促主家动手帮忙洗浴。

因此,家蛇在捕猎方面不用到处东奔西跑的冒险,在健康方面也有人类照顾。因此其寿命甚至往往都是普通蛇类的一倍。往往家蛇在适应了与人类的生活之后,就会将这里划为自己的禁脔地盘,甚至其余的蛇类或者其他的虫豸想要入侵的话。就会与之进行殊死的战斗。每当自家的家蛇死掉的时候,当地的人都会很是哀痛惋惜,仿佛是亲人离去了一般。

***

话说古山将自家的家蛇逮过来也是一片好心,但林封谨却着实吓了一跳--------在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被什么冰凉的东西缠住了,这任谁也是忍不住就大吃一惊啊,几乎本能的就要直接下重手了。

好在林封谨此时很快就回过了神来。想起来了这个习俗,古山家里面的这条家蛇也是足足喂了十年。肥大无比,长达两三米,依偎在了人的身边,半点也不怕生。林封谨大着胆子任其缠住。果然发觉透体冰爽,炎热尽去,并且因为这家蛇常常洗浴的关系,身上也没有什么腥味,而是有一股淡淡的艾蒿清香,至于蚊虫什么的则根本是绝迹了。

两人这一觉睡醒,已经是夕阳西下,古山家在这寨子里面还是很有威望的,因此给林封谨他们接风的晚饭就直接到坝场上面去。全寨子的人都一起来作陪。

寨子里面的人对野猪他们还是十分欢迎的,因为要做梭梭酒的话,需要相当多的药草材料。古山一个人没有一年半载的肯定是做不下来的,所以这就需要集体的力量了。

而在这寨子里面,钱是没什么用处的,都是以物易物,所以野猪便拿出来了五大袋雪白的精盐,四袋上等的大米来作为报酬。这样一弄下来的话,整个寨子的每家每户都能有二三十斤上等盐巴进账。这可是十分稀罕的东西。

要知道,在这山里面,盐巴除了用来吃之外,腌制猎物需要盐,养大牲口的话也是需要盐巴,甚至受伤以后用来洗伤口的,也是得用盐水来弄,所以盐巴是极其紧俏抢手的东西,并且他们平时吃的盐巴都是黄黑相间的粗盐,哪里是这么雪白的精盐?

大米对山里面的人来说,也是很稀罕的东西,他们的主食是土豆,玉米,往往有人生病了,才会抓一把大米熬粥给他喝。山里面的人淳朴,但也不傻,见到了野猪这样的实在人,自然也是真心真意的招待。

这里的食物都是以酸辣味道为主的,酸可以开胃,辣则是可以除湿,林封谨就很是喜欢一种叫做饵块粑的食物,本来是硬邦邦的,用火烘热之后吃起来却是软糯爽口,十分香甜。

还有锅中的三合汤,是用猪脚熬制出来高汤,放进糯米,当地特有的菜豆,酸角,豆腐乳,盐巴,辣椒等等熬制出来的,十分香浓,酸爽满口,喝一碗下肚去,可以说是热汗涔涔而下,似乎旅途当中的劳顿和疲惫都是一扫而空。

这里的酒水也是很有特色,尤其是芭蕉南瓜酒,乃是把未成熟的芭蕉果实切成小块,煮熟晾干后投入酒饼调匀,放入坛子封口一个月,发酵成芳香的酒料。然后将南瓜加工以后,从南瓜蒂上开一小洞,将芭蕉的酒料放进瓜内,把洞口密封一个月,经酒曲的发酵,南瓜内就盛满酒汁。

最初的时候,林封谨见到了直接给自己捧了个南瓜上来,忍不住都很是有些惊奇,结果见到野猪用中空的麦秸矸子插进去以后吮吸痛饮,这才知道原来南瓜当中自有玄机,这芭蕉南瓜酒既有芭蕉的清甜,又有南瓜的厚重芬芳,喝起来真的是令林封谨赞不绝口,可惜他现在七冲门已经是到了最后关头,否则的话,单凭这芭蕉南瓜酒,甚至都可以破掉前面几道冲门的。

吃饱喝足以后,又端上来了当地特有的鱼茶,这里每年农历三月三前后,山上的雪水会冲激下来,鱼儿也会摇头摆尾的重新活泼,捕鱼人用特制的三角密网,从深涧中将当地的一种无鳞透明的银鱼捕捞出来。

趁着鲜活,马上放入一种特制的沸水中,这水是放入了盐、糖、桂皮和茶叶等调味品、香料熬制而成的汤汁。一俟鱼熟透马上再捞出来,放入篾匾上晾晒去湿,再用木炭文火烘干,制成青黑色的鱼干,这鱼干便就是鱼茶的茶叶了。

这种鱼干茶叶放在特制的锡罐里,可长期保存不易变型、走味,也更显得珍贵了,值得一提的是,鱼茶绝无腥腻味,这是制茶的香料汤汁把鱼的腥腻味冲掉或压住了。鱼茶冲泡时,不久鱼干便“死而复生”般地头朝上、尾朝下齐齐整整地排列开来,如在戏水,颇具观赏性。

所以,品赏鱼茶是既过茶福又饱眼福,喝起来的话,在制茶的时候,还加入有上好的黄牛鲜牛皮、高山稻米、姜,酸香满口,令人难以忘记,林封谨见了也是啧啧称奇,只觉得自己可以说是大开眼界。

***

此时正是农闲时分,因此第二日林封谨和野猪起床的时候,整个寨子里面除了老人之外,全寨子的人都是外出,去寻找采摘梭梭茶的材料去了,结果到了中午,却是有人被抬着回来,胳膊上面鲜血淋漓,仔细一看却是刀伤,伤口处的肌肤甚至都发黑,显然是中毒了,并且这人都已经是说不出话来,看起来中毒已深。

此时其余的人大部分都不在,林封谨也肯定不能袖手旁观,立即就给这人服下了一颗护心丹,然后砍断了一颗竹子,制成了简单的一个火罐,用火罐吸附在伤口上拔毒,连续拔了四次,这才发觉伤口处流淌出来的血液是鲜红色的,接下来再给其伤口上敷上草药。

在拔毒的时候,这人就已经苏醒了过来,自然是没口子的感谢,谁知道一给他的伤口上敷上草药,便立即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惨叫连声。

这时候,古山也是闻讯赶了回来,见到了这情况以后急忙用米酒将这人伤口上的草药洗干净,然后找来了糯米煮得半熟,敷在了其伤口上,这村民立即也是惨叫了起来,不过却是可以见到,糯米的颜色居然是渐渐变黑了。

随着糯米的变黑,这人的惨叫声也变低了,等到又换上新鲜的糯米敷在伤口上的时候,他虽然痛得是龇牙咧嘴的,却已经是可以忍耐下来。不过接下来连续换了五六次糯米,却始终会令洁白的糯米变灰,这余毒竟是十分顽固,一直都清除不了,古山便是皱起了眉头,长叹一声,看起来遇到了十分棘手的事情了。

林封谨的所学比较驳杂,可以说是诸子百家,都是面面俱到的,一看这伤势居然需要动用到糯米,便知道这应该是隶属于阴鬼的范畴了。

而在这莽莽的大山里面,有研习鬼道的巫师也并不稀奇,甚至可以说是藏龙卧虎,当年野猪和大巫凶有一段时间都是在这大山当中行走于各个寨子里面,吃百家饭,穿千家衣,因此端的也是藏龙卧虎,说不定就会撞到什么硬钉子,因此林封谨就不多说什么。

野猪见到了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要追问究竟,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寨子的南面居住着一群生蛮。本来这群生蛮和寨子在打猎啊,耕种方面就有些摩擦,而这一次梭梭酒的原料当中的最重要的一味药物叫做肉姜,这位药物的生长环境很是奇特苛刻,却是喜欢光照强烈,腐烂污秽的环境,这就有些难以寻找了。

因为大多数肉食动物进食,都不会有固定的区域,当场就吃掉了,这种没有固定地点进食习惯的动物是不可能让肉姜生长的。而有定点进食习惯的动物,却是往往会将猎物拖回巢穴进食,巢穴里面却是没有什么光照的,所以这也是得pass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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